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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行政规范性文件
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行政规范性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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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

重庆市万州区生态环境局

重庆市万州区交通运输委员会

关于优化万州城区重型、中型载货汽车

通行管理的通告

万州公发〔20258

为进一步提高城区道路交通运行效率,缓解交通拥堵,减少机动车噪声和尾气污染,万州区人民政府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对往返通行G42沪蓉高速(高粱收费站至万州收费站)且符合本通告规定的重型、中型载货汽车予以免费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》和《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,结合万州道路运行实际,决定对通行城区道路的重型、中型载货汽车通行管理措施进行优化,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:

一、重型、中型载货汽车全天禁止通行路段

陈家坝街道区域:南滨大道(长江二桥桥下至光电园路口)、江南大道、南山路、翠屏大道、长江二桥。

百安坝街道、五桥街道区域:上海大道(长回路至百安大道)、安居路、安顺路、安庆路、安宁路、扁寨路(G211国道至百安花园转盘下行方向)、长星一路、五桥立交。

牌楼街道、太白街道、高笋塘街道:北滨大道一段、北滨大道二段(南津新街翠湖澜郡路口至万棉厂立交)、沙龙路(山湾街交叉口至金九路交叉口)、白岩路、山湾街、石峰路、王牌路、清泉路、科园路、万顺路。

周家坝街道、沙河街道、钟鼓楼街道区域:北滨大道三段、北山大道、都历路、万开大道、黑龙江路、天城大道、名亨路、杜家花园路、天子路(天子路488号天生别院岔路口至万州大桥方向)、万州大桥、天生别院小区路、君宅路、凤仙路(滨湖支路至天子路)、滨湖路、得胜寨路、申明大道(申明北路至天子路)、高铁大道(高铁立交至滩灯河大桥)、石宝路、附护路。

高峰街道区域石梁大道、石忠路。

二、重型、中型载货汽车限时禁止通行路段

扁寨路(百安花园转盘往G211国道方向)每日2030-次日0830,禁止通行。

外贸路、沙龙路(金九路交叉口至外贸路交叉口)、金九路和金龙大道工作日0730-9301700-19:00,禁止通行。

三、重型、中型载货汽车通行高速公路管理措施

被禁限行重型、中型载货汽车可经G42沪蓉高速高粱收费站(高梁镇)至万州收费站(青杠塝)往返通行。

重型、中型载货汽车使用ETC在万州站与高粱站点对点上下高速公路通行的,免收通行费;使用ETC从高速公路在万州站、高峰站、小周站、天城站、高粱站下道后,2小时之内再经高粱站或万州站上高速公路点对点通行的,不予免费;未使用ETC的,不予免费。

高粱收费站和万州收费站因恶劣天气、交通事故、称重设备故障等情形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时长超过2小时,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引,重型、中型载货汽车可临时改经南滨大道、长江二桥、都历山隧道或北滨大道一段、二段通行。

四、装卸地(作业地)在禁限行区内的重型、中型载货汽车,可通过交管12123APP”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服务窗口申领临时通行证通行。

五、本通告所指重型、中型载货汽车包括:重型载货汽车、中型载货汽车、重型专项作业车、中型专项作业车。

悬挂新能源号牌的中型厢式及中型封闭式载货汽车、非载货专项作业车不受本通告禁限行限制。

六、请严格按照道路交通信号指示通行,若有违反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。

七、本通告涉及通行费和ETC事项由万州区交通运输委员会解释,涉及生态环保事项由万州区生态环境局解释,其余事项由万州区公安局解释。

八、本通告自202541日零时起试行,自2025415日零时起正式实施。

特此通告。

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         重庆市万州区生态环境局
    2025313日     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 2025313日    
重庆市万州区交通运输委员会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 2025313日    

(此件公开发布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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